吃麵包的第六感

當你見到一個你不認識的麵包時,你會怎樣判斷這個麵包是否好吃呢?

首先要用鼻子。香味是最能打動人的五臟六胕的。未聞其色,已聞其香,已經知道一定是好貨了。

二是觀其色。麵包最忌乾巴巴,放進嘴裡如咬柴皮一樣,如不幸遇到這種麵包,我通常是不會碰的。但是,未放進嘴裡,怎樣知道麵包是否太乾呢?這個要憑經驗和感覺了。如果你未嚐過真正好味的牛角包,當你見到街邊一個賣一塊半(美金)的牛角包時,你可能會掏錢買的。除非我是餓得瘋了,那種像隔夜油炸鬼的牛角包我是不會吃的。我說得這樣狠,是因為我上過當。憑經驗,以後遇到類似的麵包就知道,好味的應該是什麼樣子的。


有一天,給我們遇上了一個連名字也叫不出的麵包。問店員,只知道是提子芝士包。單看樣子,有點像牛角包的那種酥味,外型也很飽滿,應該是外酥內軟那種味道吧。

價錢只是一塊半,買了三個回家。切開一看,果然沒猜錯,裡面軟潤,帶有一陣提子幽香。咬一口,噢,不得了,這……這簡直是絕頂好包﹗俄國人做的麵包就是味濃大件頭份量夠。吃一個可抵一頓飯。

買三個實在太少了,下次應該至少買半打。

病休

罵得人多口生瘡,寫得吃多(其實已少寫了)竟然胃病發作。

這兩天痛到沒心機吃。問醫生我是否吃得太多肥肉,要不要減肥(減吃肥肉)。醫生說,我已這麼瘦,不必減了。

開了藥,要吃兩星期,如果沒好轉,可能要長期帶藥吃了。

暫時休息一會,遲些再寫。請請。

「失而復得」的漫畫

七個星期,終於收到從香港用海郵寄來的郵包了。謝謝﹗

裡面有我當年失去的《惡魔的新娘》漫畫。如果是老漫畫迷的話,一定知道少女漫畫中有幾本經典,都是七十年代出版的,其中一本就是《惡魔的新娘》,當年是豪生書局出版的,書名是《新娘與魔王》,與九九年玉皇朝的正版有點不同,書中的魔王也有一個名字:迪莫斯。豪生版的只叫「魔王」。

我當年在報攤發現的,跟著我在元朗榕樹頭的漫畫攤見到有更多漫畫,那時候是見一本就買一本,大槪是一個月出一集。後來越出越慢了,我還以為作者停筆了。同學中有一位也喜歡看這套漫畫,經常問我借來看。還記得有一次,對方教我用白箭口香糖的鋁紙,覆在漫畫上,用力劃幾下,就可以把漫畫上的油墨移印過來。

後來搬屋時,我將所有舊漫畫都扔了。出來工作後,有一次去台北公幹時,在當時的光華市場(謝謝讀者Xavier更正)碰到台灣的長鴻完整版,就一口氣買下。再後來我將所有漫畫寄存在朋友家中,後來的故事我已多次在這裡提過,我再次失去這套漫畫了。

隔了這麽多年,又再見到這套漫畫,心中感慨萬分。這是我第三次擁有這套漫畫,已經是第三個版本了。幸好玉皇朝版本沒有跟足台灣版的把女主角從「美奈子」改為「慧萍」,也沒有將「魔王」改為「健龍」。

說回豪生書局,這麼多年,可能已經不在了。記得當年我為了想先睹為快,專程乘車去上海街找二樓書店豪生書局。穿著校服的我,從那條又暗又窄的樓梯走下來時,還碰到幾個目光很古怪的男人,把我從頭看到腳由腳看到頭。我走到街上,回頭一看,見到滿街都是黃色招牌,才明白是怎麼一回事。所以,也沒有再回頭去這間二樓書店了。

這個郵包,還有一套絕了版的《聊齋會評》、其他漫畫和幾本書。

再要說一聲:謝謝﹗

吃耳朵

朋友在私立中學教書,萬聖節時,學生想靜靜將扮鬼扮馬的服飾偷運進教室,結果被他逮個正著。朋友沒有罰那些學生,只是跟學生說:「不如留起來,在普珥節穿吧。」

普珥節(Purim)是猶太節日,有點像萬聖節,大家可以扮牛扮馬扮公主,但不會扮鬼或妖怪。這節日的起源故事頗長,簡單來說,就是在古波斯,一位國王娶了一位猶太人做皇后。皇后起初沒有說明自己的族裔身份。後來,國王接受大臣哈曼建議,打算要滅絕猶太人,這位皇后為救自己的同胞,冒險向國王說出自己是猶太人的身份。最後,國王改變主意。本來被滅族的一天變成慶祝得救的聯歡會,即普珥節。

我認識的猶太節日不多,但是背後的故事都離不開這民族悲哀歷史。

慶祝普珥節,一定要吃一種餅乾:Hamantaschen,意思是哈曼的口袋,即是慫恿波斯王滅絕猶太人的大臣哈曼。有人說,這餅乾的形狀象徵哈曼的耳朵,有些人說這是他的帽子。吃人家的耳朵,聽起來有點殘忍。不過,中國也有所謂將宋代奸臣秦檜夫婦下油鍋炸成「油炸鬼」,相比之下,吃一口耳朵也不算什麼事了。